春和熙文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四十三章 陆怀瑾的脸吸引小姑娘拍照,空间通大漠,我靠囤货帮流放反派登基了,春和熙文,海棠书屋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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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秀秀脸微微一红,立马说道,“他不是我男朋友。”

“哦,我懂,他已经名花有主了,已经是你的人了,我会和他保持距离,只适合他拍张照可以吗?”小姑娘恍然大悟点头,又不死心的看着林秀秀请求。

爱这个怎么感觉越描越黑了呢?他们之间明明只是合作关系啊。

林秀秀顿时有些手足无措,不由自主的看向陆怀瑾。

陆怀瑾却被小姑娘的话弄糊涂了,男朋友?

不过,他确实是林秀秀的男性朋友。

那个小姑娘说的话应该是把他认成。林秀秀是他的妻子。原本不环境是不想和这个小姑娘拍照的,但听到。后面的那句话的时候,点了点头同意了。

“好,我和你拍一张,但是你要你要给我和他拍一张。”陆怀瑾讨价还价。

“哎,好,拍照技术是一流的,我肯定把你和你我拍的漂漂亮亮,恩恩爱爱的。”小姑娘无比兴奋的说道。

老婆?

这是什么意思?

陆怀瑾好奇看林秀秀,林秀秀瞬间脸都红的像一个苹果一样。

很快,小姑娘和陆怀瑾拍好了,林秀秀与陆怀瑾也有了一张合照。

待小姑娘渐渐走远之后,陆怀瑾便问,“刚才她说的老婆、男朋友是什么意思?”

林秀秀刚刚散去的红晕又突然升了上来,“抱歉,让她误会了。男女朋友是我们这边处对象的时候对情侣的称呼,我们这边男女自由恋爱婚嫁,不必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。

恋爱是恋爱,结婚是结婚,恋爱的时候可以称男女双方为男女朋友情侣的关系,要是男女双方觉得不合适可以分手,结婚之后的男人变成老公,女人就变成老婆了。”

哦,原来在千年之后竟然已经实现了自由婚娶婚嫁,不用遵循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的盲婚哑嫁。

现在的林秀秀是已经有男朋友了吗?或者她已经成亲?

“是我的不是,是我让别人误会了你,玷污了你的名誉。想必你家那位肯定会不舒服吧,对不起。”陆怀瑾试探的说道。

嗯?什么她家那位?她家那位还不知道在哪里呢?

“没事,只是萍水相逢,误会就误会,你也玷污不了我的名誉,我现在还是一个单身人士呢。”林秀秀摇头道。

林秀秀是一个单身姑娘,没有男朋友也没有老公,这是不是代表他也有机会?

陆怀瑾的眼里闪过一丝丝的光芒,像星星一样。

“好了,咱们先回去吧,顺便给你弄个饭,你这张脸要是再在外面待一会儿,我怕会有更多的小姑娘要给你拍照。”

听着林秀秀的自言自语,陆怀瑾唇角一勾,林秀秀这是吃醋了吗,她不愿意让别的小姑娘和他一起合照?

“好,我们走吧。”陆怀瑾克制不住洋溢出来的微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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