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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经的郑到怎么也不会想到,自己会在一棵树下听一只红毛老猿上课。在狼王女儿喀莎的引荐下,郑到混进了这些兽人的社会,并开始学习他们的语言文字,这对郑到来说并不难,他掌握的非常快。
那只老猿很喜欢他,直说他是自己见过最聪明的学生。他确实也没有说错,郑到周围的同学都是些兽人孩子,他们并不喜欢语言文字这些,更多的是在树下相互掐架,展示强壮的肢体。
经过几天的接触观察,郑到已经了解到这些兽人社会的规则。总体来说,这个大部落内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兽人,并不只有狼人一种,而是分有狼部、熊部、虎部及猿部。他们共同生存,相互依赖却又相互竞争。
而这个兽族部落内也分有阶级,大概是强者为王,矮小的兽人无法独自捕猎妖兽的属于奴隶阶级,他们无法享用肉类,只能成为强大兽人的仆人,进行采集果实、帮助整理毛发或者缝制衣物等工作。
稍微强壮一些的兽人可以组合狩猎妖兽他们是战士阶级,他们会上交大部分的肉类,也会分到小部分的肉,他们受到整个部落的尊敬也能拥有自己的仆人,只是需要定期外出冒着生命危险狩猎。
至于最强壮的兽人身高两丈到三丈,他们则是王者阶级,不用狩猎,但遇到厉害的妖兽,或者其它部落的进攻,就需要他们出手抵御,狼王蒙山就属于这个阶级。
但王者阶级仍不是最高的,最高的阶级被他们称为大祭司,大祭司并不常居住在部族中,而是定居在南部一座火山之下,他们是几只山魈兽人,体型并不高大,却无人不畏惧,兽王都需要听从他们的命令。郑到隐约听说,在南边火山之中有神的存在,大祭司就是神的使者。
他们一个部落产出的肉并不是被王者阶级享用了,因为狼王还会时常吃素。他们的肉大部分被这些山魈带到了南边,进贡给了神。郑到有一些猜测,为什么神喜欢吃肉?估计那是一种兽人们无法反抗的强大存在。
郑到知道了在这个世界中原来也有存在能威胁到他,凭借现在他的力量,他觉得自己是不畏惧狼王的,但对于南边那位神,他却心里没有底,需要找个机会探探他的真容才好。
红毛老猿搂着郑到的肩膀给他看一块石板,上面用颜料涂着文字,郑到大概看得明白,那石板是他的族谱。往上一直追溯写着一位厉害的角色,白猿王,上面写着他能移山填海无所不能,而他的姓氏“锋猿”正是由此传来。他的名字叫作锋猿·烈火,郑到能感受到这个名字的威风,只不过现在他已经老了,骨架虽然够大,但身上没有什么强壮的肌肉显得很瘦,站起来像根竹竿,头上毛发也十分稀疏。
他这个年纪的兽人在部落中很少见,郑到没见过其它的,他猜测老年的兽人无法为部落作出贡献,分不到食物无法生存自己就消亡了,而这只红毛老猿是个例外,他活了很久有着不俗的阅历,脑子里也有很多的知识,他靠着教授小兽人一些基础的东西,在这里还能混口饭吃。
郑到仔细看这块石板的记录,如果这是真的那白猿王该有多强?移山填海,连元婴修士也做不到吧,小山还好,若是南岳、神剑那样的山脉,那实力也太强了。既然有这样强的祖先,他们这些兽人中又为何没有能匹敌高阶修士的强者呢?
这时喀莎来到树下,她拉过郑到小声道:“这些都是他胡乱写的,我们都不知道,他太老了就喜欢说一些奇怪的话。”
红毛老猿似乎听到了她的声音,他大怒道:“你这小狼崽子,胡乱在背后说些什么?老猴子我就是白猿王的后代,这上面清清楚楚写着呢!这不是我说的,这是传下来的。”
喀莎顶嘴道:“你有见过像山那样高的猴子吗?阿爸是我见过最厉害的,也不能拿得动山,这分明是你自己写的。”
老猴子脸涨红的像屁股,他道:“我当年统领猿部的时候,你阿爸的阿爸还没出生呢,你阿爸又算什么?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崽子!”
喀莎脸也气得通红,她最不能容忍有人诋毁她的父亲,她道:“就算是神也是住在山里的,你有见过他搬山吗?我们都是神创造的,神都做不到,为什么你的祖先能做到?”
红毛老猿的红脸慢慢变紫,仿佛万分无奈,他最终丧气一般低声说到:“傻孩子啊,我曾经在石碑上见过,我们的神是一只白色的狐狸,而非那喷火的怪物。”
“他又在说胡话了,哪有什么石碑,我怎么没见过?”喀莎道。
红毛老猿闭口,转过身去,只留了一个后背给他们。
喀莎对郑到道:“羽男,不用管他,我也可以教你。”
她将一块饱满圆润的鹅卵石递给郑到,上面写着妖族的文字是“羽男”两个字。
郑到拿过鹅卵石,喀莎将另一个没有写字的鹅卵石递给他后小声道:“你会写字了吗?你也写一个送给我吧。”
郑到看她低着头心中仿佛知道了什么,他并没有什么动作。喀莎鼓起勇气抬头,那双青蓝色的澄澈眼眸就那样望着他。
郑到接过鹅卵石,看了一眼树下打闹的兽人孩童,他们中天生强壮的未来会成为兽人战士,而体型较小的则只能成为仆从。仆从们永远也尝不到肉的滋味,没有这些营养他们的体型也不会增长,羸弱的身躯会伴随他们一生。而那些兽人战士则需要与危险的妖兽拼命搏斗,才会得到很少的肉,维持自己强壮的身体,而其中又只有那些天赋极佳的兽人战士才能成为王者,更多的则会死在妖兽口中,或者残疾后在部落中悄然消亡。
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南方的那位神,大量的猎物被运给了他,这些兽人如此努力却获得不了应得的资源,他们拼了命也只是能活下去罢了。
郑到在鹅卵石上写下两个字“自由”,然后他将石头送给喀莎。喀莎看不懂这两个字,以为他是胡乱写的,她牵起郑到的手在他手心中画着自己的名字。
郑到教她念这两个字“自由”,这是由郑到的母语写出,所以她看不懂。
她问到:“‘自由’是什么意思?”
郑到看着天空一时想不到怎么形容。
喀莎挥挥手,笑道:“自由是不是就是飞翔,我喜欢自由。”
郑到摇摇头而后说到:“自由不止是飞翔。自由是没有神。没有神你们就自由了。”
喀莎吓了一跳连忙把那块鹅卵石藏在怀里,并捂住郑到的嘴不让他乱说。红毛老猿忽然转过身来凝视着郑到。
喀莎心虚地拉着郑到逃走到没有人的地方。
郑到问她:“你希望没有神吗?你希望自由吗?”
喀莎道:“我希望自由,但祭司说我们是神创造的,我们不能背叛神,我们是神的孩子。”
郑到问她:“如果你们是神的孩子,那么神为什么不自己去捕猎分享给你们,还要你们去捕猎进贡给他呢?”
“我不知道,一直都是这样的,我不知道。”喀莎慌张道,的眼神仿佛在恳求郑到不要说下去。
“如果没有神多么美好,部落的食物将多到吃不完,你们再也不用去吃那些难吃的浆果,捕猎次数也可以减少,会有更少的人死于非命,孩子可以茁壮成长,老人也不会平白从部落里消失。你希望没有神吗?你想要杀死神吗?”郑到的低语十分有诱惑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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